根据《关于做好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残联发【2020】57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我中心现公布2021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省级用人单位(名单附后),并按有关规定发放2021年度超比例奖励。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11月29日
意见反馈单位: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396号
监督电话:0431-85639411
联系人:关玉梅
附件:2021年度超比例用人单位名单
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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