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20号),推动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质量,依据《吉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吉残联发〔2021〕1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医疗机构申请、专家组综合评估,拟新增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市儿童医院为吉林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定点服务机构,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26日至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反映,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并附联系方式。个人提交书面材料请签署本人真名,单位提交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徐紫望
联系电话:82714548-8305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