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残联,梅河口市残联:
根据省残联、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省残联研究决定,2022年将继续扶持一批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重点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列入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经各级人民政府授予的非遗单位。
2.具有地域特色,较为适合残疾人从事的项目,培训和安排了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就业,带动能力较强。
3.项目经营场所残疾人出入较为方便,单独设置或与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办公用房合用,房产具备合法的所有权或具有3年以上的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协议)。
4.五年内享受国家和省助残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单位不再作为本项目支持对象。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营场所租用协议或者自有用房证明文件。
三、有关要求
1.引导和推进残疾人参与非遗传承工作,对于帮助残疾人学习传统工艺,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文化就业创业,具有重要作用。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做好排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
2.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电子版申报材料于7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初审合格后,及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省残联。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吉林省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重点项目申报表
联 系 人:高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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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