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1号)要求,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基层民主推荐、所在单位公示、深入考察了解、层层审核把关、集体研究决定,拟确定张超凡等6人为全国自强模范,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等6家单位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殷立丽等2人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9日前向吉林省评选推荐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信函由省残联代收,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附件: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情况
联系电话:0431-88905834、88698200
电子邮箱:jlsclzlb@126.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680号
邮政编码:130000
吉林省评选推荐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