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残疾人工作围绕全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总目标,以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为重点,统筹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一、康复工作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继续推进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和“七彩梦行动计划”及吉林省“互助关爱助残工程”,等各类康复救助工程(项目),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
(一)视力残疾康复。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万例;为2,947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全年为7,254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2,604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4,493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二)听力语言康复。加强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共对409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904名;培养各类专业人员256人。
本年度接受国家人工耳蜗项目救助82人,接受国家助听器项目救助110人,接受地方听力康复项目救助52人。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训练后走向所占比例为,普小9.0%,普幼52.8%,特教学校(聋校)15.7%,其他22.5%。
(三)精防康复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15.9万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7.1%,显好率达到71.1%,社会参与率达到58.7%,肇事率0.4‰;解除关锁12人;对2万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全省共有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36家,其中本年度新增4家,在训儿童354名。有220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得到了康复救助。据测算,还有大量贫困家庭孤独症儿童没有条件接受正规机构训练。
(四)肢体与智力残疾康复。全年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112个,对117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装配了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进行了术后康复训练;对7,583名肢体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其中:脑瘫儿童系统康复训练376人,肢体残疾儿童社区、家庭康复91人,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7,116人。
全年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27个;对3,387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与服务。
(五)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面推进普及型假肢装配,截至到2012年底,累计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42个,为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989例,供应辅助器具2.5万件。
(六)社区康复服务。在30个市辖区(含开发区)和40个县(市、区)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2,744个,配备8,161名社区康复协调员。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的残疾人康复机构达到28家,培训家长320人次。
(七)康复人才。截至2012年底,全省康复机构在岗人数为7,919人,全年由各地残联主办的各类培训班254期,培训7,857名各类康复人才。
二、教育情况
特殊教育普通高中4所,在校生39人;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有5个,在校生621人,当年毕业生123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86人。共有193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7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2,710人,其中视力残疾76人,听力残疾125人,言语残疾145人,智力残疾1,041人,肢体残疾864人,精神残疾191人,多重残疾268人。未入学儿童总人数增加842人。
三、就业培训
(一)城乡残疾人就业情况。2012年城镇新安排1.1万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2,798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534人,公益性岗位就业73人,个体及其它形式就业6,912人,全省城镇实际在业残疾人15.7万人,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仍为残疾人就业主渠道;30.6万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25.5万人。职业培训基地172个,其中国残联兴办49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123个,本年度城镇职业培训人数1.7万人。
(二)盲人按摩。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843人;医疗按摩人员598人,保健按摩机构达到262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36个;有975名盲人按摩人员实现就业,其中保健按摩人员747人,医疗按摩人员228人,全省各级残联扶持416名特困盲人按摩师实现就业。
四、社会保障
(一)社会保险。全省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6.6万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2万人;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达到21.5万人。
(二)社会救助。2012年全省城乡共有29.6万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3.6万人,城镇集中供养0.6万人,其他救助救济1.9万人。
农村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5.9万人,农村五保供养0.9万人,其他救助救济1.4万人。
(三)托养服务。全省寄宿制托养机构全年托养残疾人828人;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合计25个,托养残疾人203人;本年度享受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1.4万人。
五、扶贫情况
本年度全省各级残联扶持贫困残疾人1.6万户,2.2万人,其中脱贫1.4万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5.9万人次,投入培训经费978.4万元。
开展社会帮扶活动,其中结对帮扶单位2,062个,结对帮扶个人4,941人;建立残疾人扶持基地154个,安置残疾人就业2,232人,扶持带动残疾人7,327户残疾人脱贫致富。
六、法律维权
(一)残疾人法规政策及执法检查。2012年,有4个市(州),27个县(市、区)制定或修改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人大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14次,政协视察和专题调研17次。
(二)残疾人法制宣传与法律救助。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80次,参加人数2.1万人;开办法律培训班50次,参加人数2,480人;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32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8个,办理案件45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66个,办理案件413件。
(三)残疾人参政议政。全省残联协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49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24件。
(四)无障碍建设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截至2012年底,全省各级政府成立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组织22个;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市、县有12个;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598户,无障碍检查23次,无障碍培训353人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4万人。
(五)残疾人信访。2012年,全省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826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4,835人次,其中集体访49批次,727人次。
七、组织建设
(一)残联组织。全省各级残联实有人员3,109人,通过培训教育使干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9个市(州)残联领导班子中已有5个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全省各级残联残疾人人才库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二)残疾人专职委员。全省有895个乡镇(街道)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873名;9,280个社区(村)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0,505名。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不仅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了大量就近服务的社会公益岗位,解决了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还为基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
(三)残疾人专门协会。全省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357个,其中盲人协会72个、聋人协会71个、肢残人协会72个、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71个、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71个。全省共有54个残疾人专门协会进行了社团登记注册。
(四)志愿者助残。全省助残志愿者活动蓬勃发展,涌现一大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截至2012年底,全省助残志愿者登记数已达15.2万人,受助残疾人达到27.8万人。
八、宣传文化
(一)宣传。各级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了大量涉及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相关新闻、专题节目。省和地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1,790件,报刊专版22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6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5个,投放各类公益广告19个。我省推荐的作品《草根英雄刘凤英》(吉林市人民广播电台)荣获全国第十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评选一等奖。
(二)文化。残疾人的文化事业发展势头良好。借助第八届东北亚博览会平台成功举办首届残疾人优秀作品(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和地市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达到14个,举办残疾人文化周活动76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22个,全省已成立10个残疾人艺术团队。
九、残疾人体育
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我省残疾人运动员付彦龙在伦敦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斩获我省首枚残奥会金牌,实现了我省残奥体育的历史性突破。
全省各地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58次,参加人数为1.1万人;建立残疾人体育示范点138个,选聘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310人;建立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16个。
十、服务设施
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共计39个,在建项目共计5个。其中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总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5.7 万平方米,累计投资1.3亿元。
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康复设施共计6个,在建项目共计2个。其中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康复设施总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2.2万平方米,累计投资8,611万元.
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托养设施共计1个,在建项目共计2个,其中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托养设施总占地面积3,345平方米,总建设规模3,352平方米,累计投资1,400万元。
2012年5月落成并投入使用的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吉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又一成果。省康复中心的建成对于指导并辐射带动全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从全省范围看,我省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数量少、规模小、功能弱,今后仍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加强专业化的康复和托养机构设施建设,提高为残疾人的服务能力。
十一、统计与信息化
(一)残疾人事业统计。全省各级残联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共有86名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重视,统计数据质量逐年提高,全省举办统计人员培训班11期,284人次参加培训。
(二)信息化。全省各级残联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目前省残联及各市州残联全面开通了公众网站,35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网站总数比去年增加4个。全省各级残联共有130名专兼职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13期,培训各级残联信息员489人次。省残联网站全年发稿1,100件,网站点击率逐年增加,网上信息服务能力逐年加强。
信息化手段的不断增强使我省残联组织管理残疾人事务的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但也应当看到长期以来我省残联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还缺乏覆盖全省的残疾人基础数据库和综合服务系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