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残联发〔2016〕16号
2015年,吉林省残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中国残联的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团结拼搏,务实进取,积极创新,努力提高残联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全省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展,全省残疾人得到更多、更好的民生保障。
一、康复
2015年,通过继续推进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和各类康复救助工程(项目),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
(一)视力残疾康复。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1.5 万例;为2,18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全年为3,044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 1,414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 1,489 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二)听力语言康复。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现有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 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9个。年度新收训聋儿349名,在训聋儿436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1100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30人。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训练后走向所占比例为普小12.3%,普幼 46.6%,特教学校(聋校)13.7%,其他27.4%。
(三)精神残疾康复(含孤独症儿童)。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15年,在69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16.3万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6.96%,显好率达到69.6%,社会参与率达到57.6%;解除关锁4人;对17,963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全省共有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46个,其中省级1个,地市级及以下45个,机构内在训儿童799名。有808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得到了康复救助。据测算,还有大量贫困家庭孤独症儿童没有条件接受正规机构训练。
(四)肢体与智力残疾康复。全年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121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20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715人次;全省共对5,464名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其中:脑瘫儿童系统康复训练696人,肢体残疾儿童社区、家庭康复69人,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4,699人。
(五)智力残疾康复。全年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39个,其中省级1个,地市级及以下38个,培训各类康复管理、技术人员181人次;对2,174名智力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与服务。
(六)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强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力度,全年减免费用提供各类辅助器具113,454件,其中装配假肢372例、矫形器203例,发放其他辅助器具112,879件,适配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590件。
(七)社区康复服务。在31个市辖区(含开发区)和40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2,876个,配备9,165名社区康复协调员。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的残疾人康复机构达到98家,比上年新增37家,培训家长5,247人次。
(八)康复人才培养。截止2015年底,全省康复机构在岗人数为9,297人,全年各地残联共主办的各类培训班253期,培训 7,455名各类康复人才。
二、教育
2015年,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260名残疾儿童接受助学项目资助。
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5个,在校生133人,均为聋生。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6个,在校生643人,毕业生458人,其中136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243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2,304人,其中视力残疾47人,听力残疾100人,言语残疾107人,肢体残疾739人,智力残疾865人,精神残疾207人,多重残疾239人。未入学儿童总人数比照上年减少194人。
三、就业
(一)城乡残疾人就业情况。2015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7,627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1,049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725人,公益性岗位就业371人,个体及其它形式就业5,211人,辅助性就业824人,全省城镇实际在业残疾人15.9万人。30.6万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25.6万人。全省共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208个,其中残联兴办51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157个,本年度城镇职业培训人数1.2万人次。
(二)盲人按摩。本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129人;培训医疗按摩人员99人,医疗按摩机构38个,保健按摩机构达到469个;有1024名盲人按摩人员实现就业,其中保健按摩人员923人,医疗按摩人员101人;全省各级残联扶持375名特困盲人按摩师实现就业。
四、社会保障
(一)社会保险。2015年已有26.0万名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76.66%,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7.8万名重度残疾人,其中7.4万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4.83%。有5.8万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6.9万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7.1万人,参加医疗保险6.7万人。
(二)社会救助。2015年全省共有城镇13.8万人和农村18.0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0.4万名和1.4万名。3.7万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城镇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3.8万人,集中供养0.4万人,其他救助救济1.8万人
农村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8万人,农村五保供养 1.4 万人,其他救助救济1.9万人
(三)托养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38个,共为1.5万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28个;日间照料机构2个;综合托养服务机构8个。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4万人。全年共有241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五、扶贫开发
2015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1.8万户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2.3万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2.0万人次。完成4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89.5万元,46名残疾人受益。
开展社会帮扶活动,其中结对帮扶单位1,556个,结对帮扶个人3,888人;投入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721名农村残疾人, 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237个,安置2,941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6,809户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
六、宣传文化
(一)宣传。截至2015年底,中央级媒体刊播我省残疾人事业稿件32件,省和地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2,317件,报刊专版44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4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0个,投放各类公益广告15个。2015年省残联腾讯、新浪微博发布消息2,070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563条,通过新媒体微平台主动发声,实时发布政务信息、助残项目信息,向社会传递正面、积极的力量,倡导扶残助残风尚。
(二)文化。截至2015年底,全省55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全部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全省共举办残疾人文化周活动146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70次,全省成立了15个残疾人艺术团队。
七、体育
全省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4次,2,650人次参加;建设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62个,培训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344人;组织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2次,参赛运动员达200人次;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16个;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103次,6,948人次参加;设立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220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773人。
八、维权
(一)残疾人法规政策及执法检查。2015年,县级以上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6件。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8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6次。
(二)残疾人法制宣传与法律救助。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45次,1.4万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44个,2,483人参加。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64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61个,办理案件120件;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66个,办理案件323件。
(三)残疾人参政议政。全省残联协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21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9件。
(四)无障碍建设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截止2015年底,全省各级政府成立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组织27个;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152户,无障碍检查32次,无障碍培训291人次 ;为1.5万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五)残疾人信访。2015年,全省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431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5,410人次,其中集体访99批次,1,721人次。
九、组织建设
(一)残联组织。全省各级残联实有人员3,004人。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以上残联领导班子中配备了15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县级以上残联机关配备了60名残疾人干部。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570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2,070人次。
(二)残疾人专职委员。全省 908 个乡镇(街道)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999名;9,371个社区(村)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1,091名。
(三)残疾人专门协会。全省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367个,其中盲人协会74个、聋人协会73个、肢残人协会74个、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73个、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73个。
(四)助残社会组织。全省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63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63个,以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30个。
(五)志愿者助残。全省助残志愿者活动蓬勃发展,涌现一大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截止2015年底,全省助残志愿者登记数已达20.2万人,受助残疾人达到168.4万人次。
十、服务设施建设
截至2015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46个,总建设规模8.4万平方米,总投资21,042.9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 8个,总建设规模2.8万平方米,总投资10,356万 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4个,总建设规模1.4万平方米,总投资 3,809万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全省各级残联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目前省残联及各市州残联全面开通了公众网站,33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全省各级残联共有127名专兼职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13期,培训各级残联信息员537人次。网站全年发稿1,753件,开通互动交流栏目,积极探索网上信息服务能力。
2015年,省残联进一步强化残联组织信息化水平,组织建设全省“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积极探索“互联网+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为残联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面向残疾人开展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和统计分析平台,更好地推进残联系统内部以及与横向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进程,为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残助残政策提供基础支持。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