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社〔2016〕726号)要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现将2022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省级残疾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13449万元,其中省级支出2683万元,下达市县10766万元。具体如下:
(一)补助省级支出2683万元
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网络运行维护、残疾人职业康复、购买残疾人培训服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竞赛及盲人按摩管理、省级扶残助学金、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及创业就业带头人扶持、残疾人就业信息化运维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补助市县支出10766万元(其中就业培训等项目4000万元,护理补贴6766万元)
主要用于支持和带动残疾人培训和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落实农村灵活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等多种形式就业,支持各地残联建设或培育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辅助性就业机构、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等载体建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方面支出。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入,带动市县两级争取本级资金,取得主要成效如下:
(一)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2022年,以“五化”工作法扎实推动残疾人培训任务落实,全省共为2.12万人次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5401人,农村新增就业6592人,超额完成年初全省民生实事所确定的“为1.6万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任务目标。
(二)发放扶残助学金,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2022年共为2805名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助学帮扶,实现符合条件的“有一助一”。
(三)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残疾人民生
33.05万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四)帮扶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
实施乡村振兴产业扶持项目,为0.77万名农村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为1.21万名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劳动提供生产资料扶持、技术支持、跟踪指导等服务,帮助农村残疾人通过发展生产实现增收。
(五)加强载体培育,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
2022年全省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达到77个,吸纳企业团队204个,入孵残疾人478人;就业基地达到114个,安置残疾人就业2590人,辐射带动635名残疾人就业;农村残疾人帮扶基地达到155个,安置残疾人811人,辐射带动1957名残疾人增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72个,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70个,辅助性就业机构65个,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901人。
特此公告。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