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拟于近期对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并同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现采购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项目。
二、审计时间
2023年9月25日—10月25日。
三、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
2.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注册登记备案;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7.投标人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业务;
8.配备固定的团队人员,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团队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团队人员一经确定,审计期间不得更换;
9.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年限不低于 10 年。
四、服务内容
重点审计19个市、县残联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并同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453.5万元。
(一)审计内容
1.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是否有滥用、挤占、滞留、挪用等现象,是否进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后续跟踪监管;
2.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项目档案是否完备;
3.项目资金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4.市、县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5.资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绩效评价内容
1.项目立项的依据;
2.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
3.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
4.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五、投标标的额上限及说明
项目投标标的额上限为15万元(含)。
标的费用含中标单位派出审计人员的省内工作期间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一包到底,省残联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六、投标应提交的资料
1.报价函(格式自行确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近三年信誉情况)及省注协证明;
8.针对项目内容的进度计划保障措施、跟踪审查工作标准、保密制度及可以提供的优惠条件;
9.在投标单位工作的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包含参与此项目检查人员证书);
10.在投标单位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包含项目负责人证书);
11.近三年在省注协备案的专项资金检查、审计的合同、报告复印件(包含首页、金额、付款方式、签字盖章页);
12.拟安排此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专项资金审计合同、报告等复印件(包含首页、金额、付款方式、签字盖章页);
13.团队配备情况包括人员名单、年龄、职务、执业资格以及从业时间;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好后投标。
七、定标办法
1.能够满足我会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小组将按投标单位报价、业绩、从业人员人数及注册会计师人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中标单位;
3.中标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履约信誉差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递补中标单位。
八、投标响应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投标文件响应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6点前,投标单位要在响应时间点前进行投标,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3楼319室)。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一周将参与检查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并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
2.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及参与审计人员当年内不得与被审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或提供相关培训、授课等服务;
3.审计工作采取现场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委托审计事项在审计结束后15日内出具正式检查报告,并对审计结果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
4.如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低于实际审计成本的恶意中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单位要在规定的响应时间点前进行投标,否则按照自动放弃处理,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中标结果将在省残联官网公告。
联系人: 杨惠钧
联系电话:88905762-8005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