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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20 1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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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吉林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项目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吉残联发〔2016〕66号),为确保我省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有效实施,现将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救助条件:

  1.有康复需求残疾儿童,有一助一;

  2.诊断明确、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标准年龄:

  0-6周岁。

  三、救助时间:

  机构康复每年不少于10个月。

  四、救助标准:

  1. 肢体残疾脑瘫项目:中央财政为每名受助儿童提供每年人均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矫形器适配补贴为人均1200元。

  2.精神残疾孤独症项目: 中央财政为每名受助儿童提供每年人均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

  3.智力残疾智力落后项目: 中央财政为每名受助儿童提供每年人均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

  五、确定受助对象:

  由项目受助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按照排序名单,经儿童康复部初评、初审,项目部复审,报专家组评定确定资助对象。

  

  

  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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