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助对象:
为具有吉林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救助条件和手术适应证、监护人(委托人)自愿申请的1- 17岁(不满18周岁)重度、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少年);18周岁以上重度、极重度且接受过听力语言康复的在校大学生及就业年龄段听力残疾人。
二、受助内容:
1.为符合人工耳蜗手术条件和手术适应证的1-6岁(不满7周岁)重度、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一次性双侧诺尔康人工耳蜗手术救助,术后可免费连续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救助,医保报销后给与最高1.2万元的手术费补助。
2.为符合人工耳蜗手术条件和手术适应证的7-17岁(不满18周岁)重度、极重度且接受过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一次性双侧诺尔康人工耳蜗手术救助,术后免费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救助一年,医保报销后给与最高1.2万元的手术费补助。
3.为符合人工耳蜗手术条件和手术适应证的18周岁以上重度、极重度且接受过听力语言康复的在校大学生及就业年龄段听力残疾人,实施一次性单侧诺尔康人工耳蜗手术救助,术后厂家提供免费康复训练软件进行远程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救助,医保报销后给与最高1.2万元的手术费补助。
4.为已单侧植入国产诺尔康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进行对侧的诺尔康人工耳蜗手术救助,术后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救助,医保报销后给与最高1.2万元的手术费补助。
注:项目所提供诺尔康产品为二代植入体搭配远航系列言语处理器(与目前吉林省医保集采产品一致)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
(1)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校大学生、就业年龄段听力残疾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区、县)级残联提交申请。
(2)可以在吉林省人工耳蜗救助项目手术定点医院(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提交申请。
(3)可以在省级、地市级听力语言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2.筛查与审批
(1)筛查: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收到申请表以后,与受助人或监护人联系组织筛查,在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进行精神发育及学习能力评估、听觉言语能力评估,纯音测听、助听听阈测试。合格后再到手术定点医院进行客观听力检测及影像学检查,监护人把各项检测报告送回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2)评审:省残联项目专家组、户籍所在地残联等相关人员,对申请救助对象的相关材料和条件进行审核。
(3)公示。评审通过救助对象名单,在省残联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3.实施手术救助
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根据受助人及监护人意愿,将申请手术救助手续转至受助人选定的手术定点医院实施项目人工耳蜗手术。
4.术后安置与康复训练
术后一个月开机,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单位名称:吉林省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吉林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欣路8号
咨询电话:0431—87916069;15643869197(邵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