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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康复】脊髓损伤后的康复
发布时间: 2020-04-20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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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送暖,时岁更新,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虽然积极向好,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在渐渐恢复之中,但防控之弦仍不能松懈,坚持进行康复训练、增强自身免疫力正当其时。今天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医疗康复部为您带来脊髓损伤后的康复。

  脊髓损伤后的康复

  1.生活自理:对一个SCI患者指不需要依赖他人和特殊的辅助器具,完成包括床上活动,穿脱衣服,洗漱梳饰,进食、淋浴、大小便、阅读、书写、使用钱币、使用电话、操纵电器的开关或按钮、使用普通标准轮椅、穿脱下肢矫形器等。

  2.在轮椅上能独立:指能顺利操纵普通轮椅,能完成轮椅-床,轮椅-厕所,轮椅-淋浴间,轮椅-地板,轮椅-轿车的转移,能上下斜坡,能跃过马路镶边石,能在轮椅后轮上平衡等。

  3.功能性步行

  功能性步行:既有治疗作用,还有实用价值。

  (1)姿势基本正常即能基本控制身体;

  (2)不用步行框架等笨重的助行器;

  (3)站立时双手能游离做其他活动;

  (4)较不费力;

  (5)注意力不会过度集中在步行上,因而不影响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他活动上;

  (6)心血管功能能够负担;

  (7)有一定的速度和耐力,即能连续走5min,并超过550m左右。

  功能性步行分类:

  (1)能上下楼梯并能终日穿戴矫形器且能耐受;

  (2)能一次连续行走900m左右;

  (3)能独立进行ADL活动。

  以上内容仅供公益宣传,图片来源于网络,应用于公益事业,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审核:葛涛、于朝波

  初审:王宜童

  编辑:陈哲

  供稿科室:儿童脑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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