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吉林省残联康复医院现面向全社会遴选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参与遴选。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1)医疗废物处理;(2)危险废物处理;
服务期期限:1年。
二、项目报价
本项目采取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供应商需资格要求
1.本服务要求拟参与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注册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供应商优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函;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纳税证明和本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企业经营活动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的承诺函。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提供材料及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好,封面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及文件递交日期等信息。
四、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下午16:00前,逾期或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的恕不接受。
2地点:吉林省残联康复医院(长春市光谷大街1555号)
3联系人:李旭;电话:13596107890
吉林省残联康复医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