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吉政发[2011]28号)(二)康复。主要任务4.完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提供辅助器具服务。对确实需要又无力购买的应免费配发。
2.吉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年推进计划(2010—2012年)为贫困视力残疾儿童配发助视器,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配置辅助器具。
3.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0922号,将贫困残疾人急需的轮椅、盲杖、拐仗、助听器、助视器等基本辅助器具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对贫困残疾人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购买辅助器具,给予价格优惠,对确实需要又无力购买的应予免费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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