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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面向广大贫困残疾人实施哪些辅助器具救助项目?
发布时间: 2015-07-16 0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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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面向广大各类贫困残疾人实施救助项目很多,主要四大救助项目:

  (一)低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适配项目:为持三、四级视力残疾人证的贫困低视力者适配助视器等相关辅助器具。

  (二)就学和就业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为6-59岁(20071231日—195511日出生)有就学和就业需求和能力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三)贫困重度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项目:为持一、二级残疾人证的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适配家居组合辅助器具。

  (四)假肢、矫形器装配项目:为各类缺肢者装配假肢,其中大小腿假肢与“互助关爱助残工程”捆绑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互助关爱助残工程”(2011-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残联发[2012]29号)要求,需要地方配套经费;为7岁(20071231日前出生)以上肢体残疾人装配矫形器。

  以上项目的受益人经评估后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受益人或监护人对辅助器具有需求;

  ——持有二代残疾人证;

  ——有低保证或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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