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说法 在您身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有效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依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省残联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持续开通“为您说法 在您身边”栏目。该栏目将每周推出一个案例或普法小视频,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残疾人工作者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能力,形成尊重、关心、理解、保护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

案 情
2017年1月1日,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某建材市场的店房租赁给张某。合同约定:租赁期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 年12月底止;年租金为8600元,按年收取;合同期满后,被告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2017 年12月18日李某在未通知张某是否愿购买其租赁店房的情况下,将店房出卖给案外人黄某,双方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2017年12月22日,李某告知张某其租赁的店房已出卖,请张某在 2017 年12月底腾出店房。租赁合同期满后,张某仍占用李某店房。现李某起诉,要求张某腾房并支付租金。
法院判决:张某腾房并支付租金。

评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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