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地点为长春市宽城区,业务主管部门为长春市民政局,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邱家村,占地面积24500平方米,拥有员工116人,负责长春市城区孤、弃、残儿童的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托管等工作,保障孤、弃、残儿童健康成长;负责开展孤、弃、残儿童的家庭寄养、国内收养和涉外送养业务;负责儿童福利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等。现在训0-6岁残疾儿童20人、7-17岁不同类型残疾儿童67人。
机构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服务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和荣誉。在2008年,荣获了吉林省民政厅颁发的精品工程奖项,成为行业内的典范机构。在2014年,打造标准化服务模式,起草的《福利机构儿童日常生活照料规范》成为吉林省地方标准。在2023年,参加吉林省第一届孤残儿童护理员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一等奖,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社会影响广泛。
机构设有9间教育、康复个训室、3间教育、康复集体教室、1间康复评估室、3间多媒体功能室、2块室外活动场地等,配有痉挛肌治疗仪、脑循环功能治疗仪、生物刺激反馈仪、体感音乐治疗室、数码经络导平治疗仪、熏蒸治疗机、引导式互动训练桌、言语吞咽治疗仪、多功能神经诊疗系统、教育触摸一体机、儿童综合发展评价系统、启音博士言语矫治仪、音乐博士可视音乐干预软件、日常生活作业智能训练系统、肢体协调仪等多媒体康复系统和康复训练器材,开设认知、社会、运动、语言、蒙台梭利等课程,以集体课、个训等方式为残疾儿童提供脑性瘫痪、孤独症、发育迟缓等特色康复服务。
机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医疗康复科、教育科、养护科、寄领养办公室、后勤保障科六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了高效的工作机制。机构注重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建立了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现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