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2 14:13:00 文章来源: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http://www.jldpf.org.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8905859;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
一、工作概述
2016年以来,吉林省残联政务公开工作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政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议事日程,每月调度信息公开情况。省残联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也都指定了专人承担相关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部室具体负责,相关部室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紧密结合,得到了及时有效开展。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残联党组关于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省残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残联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吉残联办发〔2016〕12号),明确了省残联党务政务公开范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政务公开职责分工,进一步推动了省残联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注重平台建设。依托省残联门户网站面向社会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门户网站突出了服务和沟通的功能,为广大残疾人列出30多项残联和社会公共部门提供的在线服务项目。增设与网民交流互动的栏目,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了沟通渠道。
利用OA办公系统做好内部公开工作,如党组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目标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落实情况、违纪党员处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党员发展情况、党费交纳情况、党内评先情况、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办理落实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残疾人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为社会特别是广大残疾人了解政策、网上咨询和提供就业、康复、教育等服务创造了便利。全年主动公开4710条(次),及时公开了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系统共受理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1件,1件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省残联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舆情监测情况
2016年,共监测到8件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我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舆情的升级和扩散。
六、保密审查情况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保密审查,明确了机关各部门负有本部门制作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保密审查责任。全年发布的每条政府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七、收费情况
2016年,我会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会未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收到吉林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吉林省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已按要求及时向相关建议人和提案人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及办理情况可随时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议案工作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九、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计划
2016年,吉林省残联系统在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性与针对性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处理能力、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等。
下阶段,省残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以残疾人为本、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保障残疾人群众知情权,推进行政公开透明运行,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加快推进残疾人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