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子,女,朝鲜族,1963年6月生,肢残,延吉市故乡酱汤馆经理,延边州残联主席团副主席,延边州肢残人协会主席。
1986年,李春子在龙井市自筹资金开了一个制鞋小作坊,雇佣的31名员工中,有30名是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人多达12名。1997年,在延吉开办了故乡酱汤馆。在开办企业和饭店期间,她先后帮助了近60位残疾人,为他们垫付生活费、医药费,为他们购买生活用品、残疾人车辆等。自2008年2月担任延边州肢残人协会主席以来,个人累计为协会垫付各类费用近20万元。连续三年为680户残疾人送去价值达42万元的优质煤炭。2016年初开始,她积极协调社会爱心人士,争取到残疾人创业资金10余万元,发放给有需求的残疾人。2008年至今,李春子协调国内外爱心人士以每月资助的形式为州内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帮助,人员由开始的10名学生增加到40名,捐赠金额累计达57.2万余元。2017年,球队代表吉林省参加了在杭州举行的全国坐式排球锦标赛,填补了吉林省肢体残疾人坐式排球运动的空白;轮椅舞蹈队排练的轮椅象帽舞《路》,以第一名的成绩代表吉林省参加了在山东济南举行的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东部片区),并荣获评委特别奖。
李春子曾荣获“致富女状元”“巾帼创业模范”“诚信个体户”等诸多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