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涵 女,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5月出生,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海涵从事辅导员工作至今15年,承担听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现所带听障学生120人。她扎根于特殊教育,思政工作中满怀对学生的爱护,做学生思想上的引导者、生活上的守护者、心灵上的倾听者、创新创业路上的助推者,致力于搭建学生步入社会的阶梯。在她的指导和带动下,特殊教育学院学生办公室的辅导员们以院为家,成立自己的“光音”系列工作室,依托“光音加油站”利用业余时间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为学生答疑解惑。除了做好学团管理,带好学生以外,她还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党组织工作,依托学校青马工程、团风学苑育人工程,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工作中凝练总结了组织育人“四育人工作法”,受到吉林省委组织部的认可。她先后荣获全国特教园丁、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三八红旗手、吉林省教书育人楷模、吉林省扶残助残先进个人、长春市师德标兵、长春市十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长春市巾帼十杰,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吉林省第十届、十一届党代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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